各市(州)体育局,省级各训练单位,成都体育学院竞技体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业余训练教练员的综合执教能力,提升科学训练水平,促进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根据省级各训练单位上报的2017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2017年四川省业余训练教练员培训计划》(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体育部门要切实抓好教练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练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教水平。
(一)高度重视教练员培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和支持教练员参加培训,在学习时间和经费方面给予保障,充分调动教练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县级业余训练重点单位的教练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教练员培训班。
(二)加强对参培人员的管理,督促教练员珍惜培训机会,培训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教练员的学习笔记、培训总结、考核成绩和结业证书,并及时存档备查。
(三)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教练员培训工作,每年应举办面向本市(州)各级各类体校、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教练员(体育教师)的培训班,不断提高教练员业务水平。
二、省级各训练单位要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
(一)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针对青少年和项目的特点,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和培训方式,选聘好授课教师,做好培训方案,各项目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16个学时)。加强培训管理,严肃课堂纪律,集中食宿,统一要求,认真组织结业考试,对学习态度端正,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编制的各项目训练教学大纲实施教学,结合本项目规律,加强青少年科学选材、训练和竞赛等工作的指导。培训期间,可适时召开本项目训练、竞赛工作研讨会,认真解读竞赛规则、规程,对新的训练理念、方法、手段等进行学习讨论。日常工作中,可采取选派省队优秀教练员到基层进行业务指导、鼓励基层教练员到省队进行跟队培训、结合比赛和集训等机会对教练员开展体验式教学,促进教练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强培训经费管理,本着节约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参培人员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由送培单位承担,其他培训经费按省体育局预算执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参培人员的食宿,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四)要按计划及时上报举办培训班的相关材料,内容包括培训通知、日程安排、培训人数、授课人员名单、经费预算等。培训完成后10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和参培人员登记表、考勤表及成绩单等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附件:
四川省体育局
2017年2月9日
联系人:胡铂
联系电话:028-87026793